更新时间:2022.02.23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应当是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对刑事案件被告人负责经济赔偿责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无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因犯罪行为受到财产损失的单位;保险公司;人民检察院等。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无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因犯罪行为受到财产损失的单位;保险公司;人民检察院等。
民事诉讼原告败诉的,需要执行判决结果,如果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可以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
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人;直接受害人死亡的,近亲属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不论被害人是否死亡,为被害人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的监护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国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
如果当事人依法订立书面协议约定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则借款合同的原告住所地可以管辖;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