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补办办法为: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主要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
对于安置房在离婚中如何分配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安置房确实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按照一般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进行分割。具体来说,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协商的话,就可以按照协商的内容来分割房
以下5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更改: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 1、由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机构安排注册房地产的估价师就将要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勘查,实时查看被征收房屋实际状况,并拍摄房屋的照片留档,同时做好实地查勘记录,进行妥善保管。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实地评估的房屋并结合当地房地产
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安置房,一方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下情形之下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是登记在对方名下;(2)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
五证一般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不一定会安全,还会存在风险。 为了保障以后顺利实现物权,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时,到登记机构,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的房子,如果没有经过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就把房子卖掉的,该行为没有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失效
首先,安置房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该房屋在婚后进行拆迁,婚前房屋在婚后拆迁转化为安置房,这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形态的转变,没有发生性质的改变,这种情况下依然属于
离婚时安置房的分配,又被称为对夫妻财产进行的分割。安置房是指,政府对被拆迁和征收的居民进行安置所安排的房屋。因此,安置房的所有权的归属与征收行为的时间相关。如果安置房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话,同时所拆迁的房子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这时候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由被拆迁人选择。房屋拆迁具体补偿的方式上,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的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
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方式是:城镇安置、产业园区安置、旅游服务区安置、农民新村安置、插花安置及投亲靠友等安置方式。易地扶贫是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
安置房,一般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的建设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针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统一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即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需要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住户在拿到安置房最初的时候,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住户可以到房
购买安置房的风险有: 1、没有产权的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 2、如果家庭成员对安置房的分配存有异议的,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至法院进行调解,最终的合法权益人则无法确定是谁; 3、在购买安置房等待过户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