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退房。根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农村房屋建筑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向施工方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向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投诉反馈。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施工方应承担以下责任:修缮或翻建;减少工程价款;赔偿损失。
房屋质量的维权方式是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质量问题包括: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保修期内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有赔偿。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一般由购房者自行负责,没有赔偿,但因开发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因屡修屡坏而超过期限
房屋有质量问题,如果保修期未届满,开发商应当承担维修义务,如果业主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也应由开发商承担。如果开发商应承担责任而拒绝承担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遇到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参照当初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确定责任方,要求责任方依法进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退房。
房子有质量问题应该: 1、咨询从事房地产、设计、法律界的朋友,一些相关问题。 2、找出房子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后,找专业的单位出书面鉴定报告,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 3、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的,尽量协商解决。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维权的方法:对于一般性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维修影响房屋功能或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也可以向开发商索赔。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买方应首先要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进行检查。取得房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过高,买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遇到房屋质量问题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同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
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可以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