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增值的婚前房产并不认定是妻共同财产,房屋不属于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不动产的收益。但对于房产的自然增值之外的其他婚后增值,除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贷款并不是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所贷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若认定用于共同生活,或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属于前述情形,则不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返还,如果能证明是男方为了结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这个是需要女方共同偿还的。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算不算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婚前夫妻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房产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的,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若是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房产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个人所有,但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
一方在婚前的房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
婚前买的房子通常情况下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
在法律上婚前贷款买房,房子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贷款买的房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该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夫妻一方购房,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实践中,由于购房条件资格的限制,一方具备购房资格,另一方具备首付能力,由此而来的房产归属纠纷成为了值得重视的问题。从当前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来看,对于此种情形并未有明确规定,司
婚前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房子拥有者自己付清了所有房款,房子也是登记在其名下的,那便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配时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等等。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婚后还贷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通常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该不动产产权归属于登记一方,还没有归还的贷款
婚前的车贷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若是双方结婚后,贷款还并没有还完,双方共同还款后,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若是当事人在结婚前把车贷已经还完的话,婚后没有让对方一起偿还的话,是属于当事人个人财产的,离婚是不可分割的。若是不想变成婚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