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7
行为人被认定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具有司法职权的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其罪的,则为那些具有报请或者决定减刑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
司法人员犯徇私舞弊减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的罪犯,予以减刑
徇私舞弊减刑罪应按下列标准予以判刑: 1、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报检的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证明结论的; 2、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商品检验为合格的; 3、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商品,不检验而出具合格检验结果的;
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的判刑时间是: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构成犯罪的情形。
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判刑的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一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第四
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具有司法职权的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其罪的,则为那些具有报请或者决定减刑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
徇私舞弊减刑罪的立案条件如下: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的; 2、审判人员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徇私舞弊,违法裁定减刑的; 3、不具有报请减刑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有关材
徇私舞弊减刑罪立案标准是: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审判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徇私舞弊,违法裁定减刑、假释或者违法决定
徇私舞弊减刑罪立案标准是: 1、刑罚执行机关、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等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非法报请减刑的; 2、无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人员,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