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符合的条件有: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养子女八周岁以上,自己愿意解除的;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情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情形等。
无效收养行为的效力条件是:行为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内容有危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对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的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如果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
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书要的条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形成了事实的抚养、教育关系,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认知;没有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年满三十周岁;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7、收养人有配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解除养父母子女关系权利的; 4、养育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刚出生的孩子上户口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而定。首先凭孩子的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最后携带以上资料到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
刚生完孩子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哺乳期内男方不能起诉,必须由女方起诉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孩子刚出生夫妻就离婚的,原则上是归母亲抚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
刚生完孩子离婚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母亲。离婚孩子分配的问题首先要看孩子的年龄、孩子之前一直由谁抚养,一般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继续抚养孩子,另外考虑双方的情况一人抚养一个。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孩子刚出生尚处于哺乳期一般抚养权判给母亲,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给父亲:(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