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我国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
抵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合同。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
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抵押可用于担保所有形式的债务,较普遍的为合同之债,其它债务如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和损害赔偿所发生的债务,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抵押合同以抵押方式进行担保。 合同之债的抵押担保一般在债务发生前设定,其他种类之债只能在债务发生后另以
区别合同担保的抵押和质押的方式是:关键判断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混同和抵消区别有:抵销是指两人互负同种类的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冲抵所负债之清偿,而使双方的债务在等额内相互归于消灭的行为。例如:甲欠乙50元,乙同样欠甲50元,两个的债权债务刚好可以抵消。而混同指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从而使债的关系归于消灭的法
一、可作担保物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
抵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为是否转移财产占有,质押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转移财产占有对债权人进行质押,抵押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对债权人进行抵押。
(1)合同标的不同:质押合同的合同标的为动产或者是权利;而抵押合同的合同标的为不动产和动产。 (2)合同生效日期不同: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3)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属对象不同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保证与抵押担保的顺序可以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实现,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则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不一样的。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的合同。抵押合同是基于借款合同的基础上产生的一个担保合同,是保证借款到时能够归还的一个从合同。借款合同如果无效,抵押合同则无效。但是如果抵
抵押担保合同生效的要件有: (1)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表达订立和同的意思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3)双方达成订立合同的一致表示,以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对要约做出承诺的方式来表示; (4)合同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以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