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公司吊销后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具体如下: 1、注册资金不实的吊销:股东在其应出资而未出资的额度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欺诈成立的吊销:股东在应出资而未出资的额度内承担清偿责任; 3、成立后未开业或停业的吊销:如果股东未对公司进行清算,自
公司撤销后的民事责任,具体如下: 1、注册资本虚假吊销,股东在应出资但未出资的金额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吊销欺诈成立,股东在应出资但未出资的金额内承担清偿责任; 3、成立后未开业或关闭的撤销,股东未清算公司的,公司在停止前所欠债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对于子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是一般是不予承担的,有证据证明母公司挪用了子公司的财产或者没有足额出资的除外。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
分公司通常来说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若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司是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因为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
异地设立分公司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人依法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和责任由下属公司承担。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列为被告。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不能承担补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
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