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股权质押是否要经过股东会同意,需要具体分析: 1、股东之间质押股权是不需要其余股东的同意的,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2、公司为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
股权出质的唯一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规定股权出质在质权设立时必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股权出质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登记时生效,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定
公司当中的股东发生股权争议的话,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解决股权争议问题: 首先,股东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协商方式是最为便捷,也是成本最低的解决争议方式。因此,如果存在争议的股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合意的话,就可以重新确认相关的权利义务关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的全体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
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具有破产申请权,但公司申请破产应当经过股东同意。而且,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破产。个体户及承担无限责任的组织均不能申请破产。一般来说,申请破产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破产申请、企业主体资格
股东变更,可以不需要股东到场。股东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人,代理股东签订变更协议,但要有书面的授权委托协议书,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如果公司当中的股东,直接侵害了另一个股东的合法权益,这时候权益受到侵害的股东,就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公司当中的股东,只是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这时候其他股东就不能够直
股东出资入股之后,原则上不能撤股,否则属于抽逃出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股东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在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也就是说,股东只能将股份转让出去,但不能撤回股份。 股东计划转让其股份的,其他股东
公司股东如果是离职,实际只是辞去其在公司的职务,但股东的身份以及其所持有的股权是不会受离职而产生任何影响的。如果公司的股东愿意退出股份,则可以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或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人员同意后,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股
除非公司章程中有规定,否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其中不包括股东质押股权。也就是说,股东质押股权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经过股东会表决,也就代表不需要经过其
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权;选举权和罢免权;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审议批准权;对各种经营方案、重大事项的决议权;修改公司章程等章程规定的职权;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请求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原因出现时; 2、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3、因公司要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解散的; 4、被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