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用人单位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用人单位代通知金是指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即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用人单位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因为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用人
用人单位裁员不要付代通知金。付代通知金的情形主要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的。
用人单位裁员不用支付代通知金,但在以下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未提前通知劳动者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单位支付赔偿金不用支付代通知金,单位既然已经支付给劳动者最合理的赔偿就不需要应劳动者的请求再多支付相应的代通知金; 否则就是对单位合法利益的严重侵犯。
代通知金包括绩效工资,奖金及津贴等。代通金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