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人伤的索赔期限主要有以下规定: 1、交通事故人伤的索赔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三年; 2、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但经法院批准的,可以延长。
交通事故擦伤赔偿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擦伤被鉴定为轻微伤程度或以上程度,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2)如果擦伤不构成轻微伤程度,可自行协商不用进行赔偿。 轻微擦伤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基本原则有: 1.过错直接赔偿原则,机动车事故责任由过错方承担,双方均有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 2.先行垫付原则,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出现交通事故可以赔偿到人身损伤和财产损失两方面。具体的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赔偿原则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的赔偿范围包括: 1、财物损失。 2、后续治疗费用及其他医疗,依伤势预估后续治疗养费用及其他非健保医疗费用。 3、看护费,强制险只能申请一天1200元,最高30日为限上限,超过的部分可要求用任意险赔。 4、工作损失,工作损失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金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
第一、一般性项目。也即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等,此类费用以相应的单据、票据为据,简单相加即可得到赔偿的总数额。 第二、与伤残相关项目、 (1)残疾赔偿金。伤残案件主要项目之一,按照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