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受处罚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听证要求,行政机关的工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等等。
行政处罚听证会最快能当天出结果;但如果听证事项复杂的,则要在一定期限内出结果,具体的期限则视情况而定。但是根据听证结果所做的行政处罚决定,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作出。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证由行政机关指
建设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 2、行政机关在收到受处罚的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后,应当着手准备有关举行听证的事项。
行政处罚听证的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
(一)、业务解释: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 (二)、工作程序: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
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如下: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按照下列步骤来举行:先由当事人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听证,提前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再正式召开听证会,由各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及时地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