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管辖权异议书,是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依法制作的文书。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出。具体地讲应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就无权再提出这种请求了。
违章复议流程如下: 1、当事人在收到处罚通知后15天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申诉; 2、相关机关接到申诉,在五日内作出裁决,若当事人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申诉,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3、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在接受通知后5日内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送达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证。
违章复议的流程:认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在自知道起六十日内对做出此行政行为的部门申请复议。当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上一级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
起草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要点: 一、首部。 (1)标题。写明文书名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应写明其全程、地址及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