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对于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可以约定,但仅限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不能约定管辖,应当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
违背专属管辖,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规定包含以下内容: 1、如果当事人约定以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的,依其约定处理; 2、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合同纠纷管辖的问题,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是当事人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规定是: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的,依其约定处理; 2、当事人未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中有多个被告,合同履行地和每个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第一个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