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的,其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需要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只有在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证后,才可以进行相应的离婚手续。
结婚证丢了,应当去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去离婚的。夫妻双方想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没有结婚证,不给办理离婚登记,只有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了结
建议与父母沟通,但是婚姻不受第三人干涉,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办结婚证不需要父母的户口。 办理结婚证只需要带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父母强迫结婚的应当拒绝父母的要求,如果父母以暴力强迫结婚的,子女可以报警处理,构成犯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属于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此罪告诉才处理。
父母强迫结婚导致自杀的,应作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进行处理。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依法应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该种情形下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是已经丢失的,也可以去补办结婚证。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
结婚证丢了是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情形如下: (1)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
可以再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你们的结婚证,当然补办的时候,需要很多手续,建议你先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后,备齐这些资料文件后再到那里进行结婚证的补办。补好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离婚手续了。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结婚证掉了不补办可以直接离婚。如果是一方的结婚证掉了,则不补办也可以直接离婚,可以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的,不补办的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