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转给受让人,对于符合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等这些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
不能设定土地抵押权的情况有: (一)土地所有权; (二)地上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单独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 (四)乡(镇)村企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情形:房地产有权属争议的;房地产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以及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以下房产是不能够设定抵押: 1、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产; 2、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产。
(一)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
答:抵押权就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对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如甲欠乙50万元,丙以自己的一处房产为甲担保,并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机构、社会团体的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
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是债权人。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许多当事人都会选择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提供财产作为抵押物,并应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债权人则作为抵押权人。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能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有: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虽然受领人无合法根据而受领,但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如对救助自己生命或拾金不昧的人支付报酬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