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一、新婚姻法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事实婚姻的构成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
如果可撤销婚姻的形成事由是当事人受胁迫结婚,则其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其应自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另外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是没有在登记结婚前如实告知配偶的,其配
无效婚姻不需要撤销。也不可以撤销。因为无效婚姻属于一种无法补正的瑕疵法律行为,一经发现,必须做出无效的裁判。而可以撤销婚姻属于一种可补正的法律行为,未经撤销权人主动申请,不得做出撤销决定。
无效婚姻不需要撤销,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由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撤销婚姻起诉书应当在法院宣判前进行申请,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包办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包办婚姻通常是第三人胁迫的结果,这种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属于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
受胁迫的婚姻请求撤销的时限是一年。当事人是因为他人的胁迫而结婚的,应该在胁迫结束之后的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受害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在获得人身自由的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有两种途径: 一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或被欺骗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和能够证明受胁迫或被欺骗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婚姻制度。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撤销婚姻需要出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法律规定,受胁迫结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婚姻的时间为当事人被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