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可以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简易程序是对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处罚较轻的行为,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发现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
行政处罚的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行政机关在二年内发现了该违法行为,或者行政机关接到了举报材料;并且行为人不符合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的。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但是行政机关也并不自然地就享有行政处罚权。而非行政机关在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也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
行政处罚的受委托组织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以及如果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有相应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欠缺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
暂缓行政拘留执行的条件有: 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拘留人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得暂停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暂停执行决定前,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行政诉讼的,
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条件: 1、在主体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意志健全具有行为能力。 2、在内容上,向对方当事人作出了具有效果意思的表示。 3、在程序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了送达。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免除民事处罚的条件一般包括: 1、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 3、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 4、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处罚所应当满足的适用条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违法行为在二年内被行政机关发现或者被举报;并且该行政机关有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