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准确、及时、客观。根据法律规定,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 4、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
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 4、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
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部门是国务院。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下列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一)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具体包括危险方法类犯罪、破坏公用设施类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劫持公共交通工具类犯罪、枪支犯罪和事故犯罪等。危险方法类犯罪包括了五种故意犯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
安全管理四全是指: 1、全员。从公司领导到每个干部、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和实习人员,都要管安全; 2、全面。从生产、经营、基建、科研到后勤服务的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抓安全; 3、全过程。每项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自始至终地做安全工作; 4、全
安全一岗双责是指:一岗”是指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领导干部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市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