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夫妻协议离婚和依法起诉离婚的好处不同。协议离婚省时、经济,但是夫妻双方必须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诉讼离婚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相对费时费力,但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是必经的一步。
原告起诉离婚的,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案件的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去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属于不在中国国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被监禁的、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那么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选择管辖法院,所以离婚一般也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离开其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是夫妻一方离
绥化起诉离婚,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想离婚的,需要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原则上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要去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的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管辖法律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国内没有居住地、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形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原则上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下落不明的,原告也可以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的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
起诉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