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追诉期限指的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有效期限内,司法机关可以行使追究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巳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因此
追诉期限指的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有效期限内,司法机关可以行使追究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巳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因此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限为37日,逮捕的最长期限为7个月,到了期限后,没有释放也没有变更强制措施,就叫超期羁押。
保险追溯期是指自保险期间开始向前追溯约定的时间期间,投保人连续投保,追溯期可以连续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追溯期的起始日不应超过首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间起始日。追溯期由保险合同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
刑法中追诉期限延长的规定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在特殊法定情形下,追诉期限可以延长。《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已经超过二十年的,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可以继续追诉,也就是可以延长追诉期限。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即此类追溯时限可以无限延长。
在特殊法定情形下,追诉期限是可以延长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已经超过二十年的,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可以继续追诉,也就是可以延长追诉期限。
追诉期是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期限。追诉期长短的参考依据是应当被判处刑罚的时间长短: 1、法定最高刑低于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期应当为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期应当为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应当为十五
对于犯罪分子进行追诉的追诉期限一般是指责任人触犯刑法,可能被判处刑罚却因责任人的原因没有接受处罚,国家保留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权利。追诉期的规定主要还是为了实现刑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
在特殊法定情形下,追诉期限是可以延长的。《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已经超过二十年的,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可以继续追诉,也就是可以延长追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