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进行认定,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
补习班不退费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为了规范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
1、教育机构的直接责任,这种责任应当是一种替代责任,因为学生在校园受到人身损害,一般是由于教育机构的具体教职工没有尽到职责,但是,其责任是需要由教育机构来承担的,不能由未尽职责的教职工来承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育机构承担的是一种替代责任
举报教育机构的方式: 1、投诉私立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民政局和教育局投诉。 2、投诉官方的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人社局或教育局相关部门投诉。 3、无论哪类教育机构有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消费者之声平台,进行举报。
但一些地方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包括校外培训仍然过热,超前超标培训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些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居高,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既加重学生负担,又加重家长负担,破坏了教育生态。
教育机构不退定金的,解决方式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平责任在侵权责任中是一个赔偿原则,即在责任已经确定后,在赔偿损失时,考虑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分担损失的原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名誉侵权: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
网络侵权责任指的是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就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进行认定;实际损失不能确定的,按照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确定数额。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名誉权包含的权利是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侵犯名誉权的认定: 1、行为人确有名誉损害行为,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 2、行为人名誉损害行为违法,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具有指向性; 3、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