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离婚后女方要求赡养费不合理。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男方非直接抚养方的,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要及其负担能力向女方支付抚养费。
离婚纠纷女方是不可以要求赡养费的。赡养费是赡养父母的费用,法律上的赡养义务是对各自的父母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夫妻之间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但是夫妻之间有子女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可以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男方抚养的,女方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所以女方作为不直接抚养方应当对子女的抚养费尽到支付义务,其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在中国境内办理收养有关事项,需要向中国收养中心缴纳服务费;向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以及交纳办理护照、公证等手续所需要的费用。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
离婚后夫妻双方之间不存在赡养与被赡养的关系,离婚时如果女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帮助的标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
外国人也可以在我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首先,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义务。 其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再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
外国人也可以在我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
离婚后一般不需要额外支付赡养费,因为赡养费是子女对自己父母尽赡养义务所要支付的费用,并且子女只对自己的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对离婚的另一方和另一方的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离婚后是不需要给女方赡养费的,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