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
遗产的继承方式: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有抚养赠与协议的按照抚养赠与协议进行;没有前两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继承遗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继承程序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启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婆
继承的顺序: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遗产。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顺位为: 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第二顺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
继承权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位没有代位继承权的规定,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才可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