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子女被父母遗弃赡养义务还存在,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子女已经被他人收养了的,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消除,和生父母之间不存在赡养关系。
父母遗弃孩子需不需要赡养要根据情况确定: 1、如果被遗弃子女已经被收养,并有合法的收养关系的,不需赡养亲生父母; 2、如果被遗弃子女没有被收养的,则孩子还需要赡养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
继承遗产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比例规定是平均分配,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赡养人不履行义务的处罚有:法院强制执行支付赡养费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还有就是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赡养人具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
根据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
多分财产的不是一定需要有更多的赡养义务。但是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财产时,可以多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如果一方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遗产。
老人将房产给孙子,孙子不尽赡养义务的办法: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剥夺孙子的法定继承权,并返还房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且未被宽恕的,会丧失继承权。
没有。公婆与儿媳,女婿与岳父岳母,虽然以父母子女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同时,儿媳也对公婆的遗产没有继承权。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协助义务不是赡养义
成年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我国宪法、婚姻法等都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
法律关于违反赡养义务责任的规定如下:当事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是指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