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
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三、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 四、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 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2、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3、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
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出于某种目的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两份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其中“白合同”是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并备案的中标合同,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而“黑合同”是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也是双方实际履行的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的取得方式是: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验收合格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
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1、承包人应当审查发包人的相关文件,比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特殊工程的批准手续等。 2、履约能力的调查。 二、合同无效风险的防范 1、资质审查。 2、慎重对待挂靠。 3、签订合同前了解工程是否属于招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
1.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写明建设施工双方的姓名等基本信息、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范围、报酬、施工费用承担、质量保证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方面。
施工合同违约责任如下:违约的后果直接导致侵犯合同债权,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合同债务为前提,具有惩罚和补偿的双重属性。以严格责任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责任原则,无论违约是否主观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法律法规可以继续履行违约责任,停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