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复议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写法: 1、开头要写好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内容是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3、写明事实与理由; 4、写好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5、最后写好申请人的名字并附上日期。
60日。《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
申请行政复议有期限的限制,并且要提交相应的材料,材料不齐全等的会被不予受理。确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后,按规定到复议机关申请。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当事人的复议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日期。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变更、中止、撤销有关许可证、执照等证书的决定不服的;以及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如下: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满足以下条件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
1、范围不同 行政复议,一般认为公安未履行法定职责,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刑事复议,一般认为刑事不立案,刑事诉讼法有救济途径,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2、相关法律不同 行政复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行政复议基本制度包括
行政复议行为的性质是政府为纠正政府工作部门在执法中出现错误的一种救济途径。行政复议就是上级行政机关针对下级行政机关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行政管理纠纷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活动。或者说是上级行政机关纠正下级行政机关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行
复议和复核主要用在程序事项。区别是复议是对不服的裁定等请求做出裁定的司法机关再次进行审查并决定,运用的机关没有限制。比如:在立案监督程序中,对于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复议,复核相比复议区别在于是向上一级司法机关要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情形下会停止执行。应当停止执行的情形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