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
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的证据包括以下几种: 1、过错方承认错误的记录; 2、过错方居住地居委会或者单位出具的过错方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明; 3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过错方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医院等有关机构开具的因遭受家暴
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离婚损害赔偿该有的证据: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其他有重大过错的证据材料等。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一般是不会赔偿损失的。因一方外遇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我国法律未规定妻子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的。
离婚申请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双方合法的婚姻关系证明,证明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证据。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有法定性、救济性、惩罚性。 1.法定性。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可以请求赔偿的事由,均是法律规定的。 2.救济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救济的功能,这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通过赔偿,使受害方的损失得到填补,受侵害
离婚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有: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涉事聊天记录、谈话录音、报警记录、保证书、治疗病例、拍摄的照片等,过错方出具的保证书、悔过书等,近亲属、邻居、路人的证人证言等。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具体包括:涉事聊天记录、谈话录音、报警记录、保证书、治疗病例、拍摄的照片,以及过错方出具的保证书、悔过书等,近亲属、邻居、路人的证人证言等。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内容是:结婚后,离婚前,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只要另一方无过错,即可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