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拆迁安置发生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其时效为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
拆迁安置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
拆迁安置的行政诉讼时效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
拆迁安置补偿的行政诉讼时效若是直接起诉期限是六个月。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后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拆迁安置补偿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最长诉讼时效则是二十年。对于因不动产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如果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再受理。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为十五日内;如果是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房屋拆迁安置产生纠纷的,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诉讼时效为6个月,如果申请了复议的,诉讼时效是15天,从收到复议书时开始计算。
被拆迁人要求拆迁人安置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应区别情况予以不同处理: 1、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对拆迁安置房的具体位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适用一般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被拆迁人要求拆迁人予以安置按普通债权给予保护,应适用诉讼时效的
对拆迁安置行为提起诉讼需要当事人携身份证件、拆迁安置协议、起诉状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