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本罪为特殊犯罪。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本罪的犯罪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 4、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既遂的,应这样量刑: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接到其他人的举报,
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条件: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职务活动。 4、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
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要件: 1、主体要件是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对被绑架妇女不解救。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
成立条件: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构成本罪主体的必须具有负有解救被拐卖、被绑架妇女、儿童职责的身份; 2、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关于保护妇女、儿童、禁止买卖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成立条件应有: 1、犯罪客体是国家关于保护妇女、儿童、禁止买卖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2、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构成本罪主体的必须具有负有解救被拐卖、被绑架妇女、儿童职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的判刑标准的规定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解救要求或举报,不去解救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该罪。
犯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犯了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既遂的量刑处罚:一般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绑架的妇女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