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6
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要素: 1、主体: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过失。 3、客体: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法院会这样量刑:法院一般判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如果此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应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法院的判罚: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构成本罪,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是本罪的加重情节。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
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不正当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法,法规的顺利实施,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威信,影响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动植物检疫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主要是针对行为人违反了海关的相关规定,逃避海关检查和监管,通过非法手段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我国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境的行为。 珍贵动物,指的是中国特产的稀有珍贵动物、及虽然不属于中国的特产动物,但在世界上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