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
可以用于出资的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不能用于出资的有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若是以实物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以及虚假出资。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和工商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变更。携带材料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其他。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如下: 一、货币出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如果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二、非货币出资。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用这些财产出资
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只有总公司才设有股东。作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从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分公司就不可能存在股东,因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对公司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
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承担无限责任; (2)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瑕疵出资在差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4)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认缴制。除银行、保险公司等企业外,他们可以承诺,想付多少就付多少,想付多少就付多少。但如果他们承诺两年内付款,如果不全额付款,他们就会食言。所以他们可以及时付款,也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中的付款
股东用货币出资的,应当按约定向公司支付出资金额;股东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按约定向公司过户到公司名下。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
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的股东有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 股东出资不实,公司“空手套白狼”,势必扰乱市场秩序。股东怠于履行出资义务,亦违背公序良俗,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对内
《公司法》对股东退股的规定有转让股权、法定情形下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