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一房两卖最后房子归谁,应在两份合同均有效,买受人都要求履行合同的情形下,根据以下顺序确定: 1、是否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2、是否合法占有房屋; 3、订立买卖合同的先后顺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一房二卖房屋的归属是: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办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按照法律规定做了过户登记的人才能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则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但是不能抵抗善意获得房屋产权的第三人。
根据我国的物权法的规定,商品房出售了之后,这个房屋的使用权还是归这个房屋的买方的,至于房屋的土地的使用权,这个还是归属于开发商的呢,但是,土地的所有权,一般都是为国家的,有的是归集体所有,但这种是很少的。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管辖地点有书面协议的,可以由协议地点管辖。但协议地点应当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且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
一房二卖房子归属于办理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卖家与两方的买受人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只有按照法律规定做了过户登记的人才能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则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但是不能抵抗善意获得房屋产权的第三人。
婚后共同还贷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则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来说,汽车是一起共同还贷的,那么该车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汽车又属于无法分割的财产,所以一般谁登记注册汽车就属于谁。拥有汽车所有权的一方应该在财产分割时给予另一方的一定补偿。
婚前男方首付买车,男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车辆应属于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男方一方所有。如果是男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那离婚后车辆由双方协议分配,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双方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法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
一房二卖中确定所有权的办法:一般由先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双方都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先支付价款的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双方都未支付价款的,由先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一房二卖的产权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
一房二卖的房子归属情况如下: 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 2.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 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 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
这个问题需要按具体情况判定。如果是婚前个人全款买的房产,婚后卖掉也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买的房产婚后配偶与之共同偿还贷款,卖掉时贷款部分和相应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按比例合理分配。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