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终审裁定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具体如下: 1、如果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 2、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
一审按撤诉处理后是可以再起诉的。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二审撤诉后一般不可以再次起诉。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申请撤诉的流程是什么 1
在二审程序中,上诉人撤回诉讼后不能再起诉。如果第二审法院按照上诉人撤诉或者自动撤诉处理的,一般在第二审程序结束之后,就不能再上诉了。此时,一审的判决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一些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
二审撤回起诉后,不能再次起诉。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终审裁定后认为或者被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驳回起诉裁定可以再审。上述裁定是因当事人形式上的诉讼条件不齐备而作出。如果是诉讼请求不明确将导致起诉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裁定在生效后即产生了当事人不得再以同样请求、事由起诉的既判力,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