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向同级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案卷材料和搜集到的证据; 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可以保释,但是必须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公诉科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批捕由检察院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责的办案部门管理,即通常所说的侦查监督部门进行管理的,经其审查后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
公诉科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批捕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院作出决定。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犯罪嫌疑人批捕符合条件的能判缓刑。缓刑针对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轻罪;犯罪分子应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情节;暴力犯罪、涉黑案件一般不适用缓刑,累犯绝对不适用缓刑。
公诉科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可能会被逮捕: 第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第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第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第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第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
犯罪嫌疑人逃跑怎么办: 1、人民检察院办理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审查起诉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结。未能依法办结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2、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会被批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对其取保不足以防止其具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等社会危险性较大的情形的。
盗窃案立案后能逮捕嫌疑人,但前提是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条件。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向同级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案卷材料和搜集到的证据,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