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下列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犯罪嫌疑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将被批准逮捕: 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必须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被判处
犯罪嫌疑人承认盗窃不一定能批捕。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没有必要逮捕。逮捕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 2、可判处徒刑; 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
检察院批准逮捕通常是能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时候通知嫌疑人的,并且会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
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第一、从刑期条件来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以考虑取保候审。如果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需要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才能取保候审; 第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