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人民法院接到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应该在十五日内做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决,管辖权异议裁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该遵守。 程序的公正性应表现在给双方当事人于同等的机会,提出管辖权异议以及对此裁定提出上诉的权利诉讼双方都拥有,那么程序就符合公正的要求。
被告提管辖权异议是好的。如果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依法向法院提出;如果法院审查后,认为该异议成立的,会移送案件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则予以驳回。
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条件是:异议只能由案件的被告提出,其他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管辖权异议只能提一次,且只能由案件的被告提出,其他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审议。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管辖权异议能口头裁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对案件影响不大的裁定时,可采用口头裁定。通常做法是,审判庭作出裁定后,由审判人员当庭口头宣布裁定内容以及处理结论,勿需制作裁定书,但应记入笔录。口头裁定一般于宣告之时
约定管辖权还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约定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诉前调解程序中,法院并未正式立案,被告参加诉前调解并不是必然认可了该法院的管辖权,当事人仍有权在诉前调解阶段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第三人不能能提出管辖权异议,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
管辖异议可以提一次。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在当事人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期限方面,不是要求当事人在其实体答辩期限内提出,而是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至于其他有关管辖权的异议的提出期限,则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