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7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标准下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才立案。
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标准为:死亡人员达到三十人,或者重伤人员在一百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亿元以上。对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以上的标准进行判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单位的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
重大安全事故量刑标准如下: 1、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
我国的刑法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存在危险,且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要进行立案追诉:1、导致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十人以上轻伤;2、存在其他导致
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是指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是致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于五十万元;以及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于一百万元等情形。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最新立案标准是: 1、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2、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因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的后果。构成该罪的,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犯了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这个罪名的行为人,如果已经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情节特别恶劣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大型群众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