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人应该是: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 1、夫妻双方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双方财产,视为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因一方过错导致无效的,应承担赔偿责
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需承担夫妻义务: 1、当事人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不发生姻亲关系。
无效婚姻的法律效力从结婚开始就无效,被宣告无效后会自始无效。法律规定的会被认定为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一方重婚的;结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
在军人离婚的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以下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1)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法定离婚的条件是: 1、协议离婚的条件是双方已在中国登记结婚、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 2、诉讼离婚的条件是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等。
军人离婚离婚证不需要交部队。士兵可以自己保留。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与申请结婚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当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者提供书面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允许离婚。男女双
军人是可以离婚的。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得经过军人同意,否则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 1、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
不是必须离。夫妻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军人和其配偶在婚姻关系中,没有特殊的权利行使,军人要求离婚,其配偶不同意离婚的,同样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而不是其配偶必须离婚。但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一般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就是说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时算起的。法律规定结婚的唯一合法手续是取得结婚证。只有取得了结婚证双方的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认可、保护。
一、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1、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未领结婚证属于同居的关系,国家对同居关系是不提供法律保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原则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即结婚是需要符合结婚条件的双方要求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关系自此产生。但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已经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