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刑事案件在二审阶段所适用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具有特殊情况的,审理期限可以相应延长。《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对于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案件,二审阶段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对于一审裁定不服的案件,第二审法院需要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
二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两个月,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二个月。一审法院将案件移送二审法院(一个月左右)后,二审法院审理期限是二至四个月,如果案件比较重大复杂,不能再界定的审限期内终结的话,可以适当延长二个月。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
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
二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受理第二审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于此同时,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有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第二审法院在经相应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两个月审结,延长这个期限可以保证人民法院的裁判质量
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一般是两个月。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依据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如果存在特殊情况还需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依据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如果存在特殊情况还需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二个月或四个月。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法定的其他情形,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二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受理第二审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于此同时,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有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第二审法院在经相应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两个月审结,延长这个期限可以保证人民法院的裁判质量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检查院要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天。嫌疑人认罪的,检察院应当在十天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天。
二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在两个月。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经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