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有限公司内部股权之间的转让是可以自由的进行的,内部的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只要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之间有转让的协议就可以,除非公司的章程对股权的转让有特别的规定,如果有特别的规定,就需要按照规定来进行具体的转让,所以在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一般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内转股一般不需要股东决议,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公司内转股只需要转让的股东和受让的股东相互协商,依法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书,办理股权的转移手续即可。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为股东提供担保,但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在司法实践中,该规定属于公司内部的管理性规范,对公司以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为由主张对外担保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违反该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
股东会变更决议需要包括会议基本情况、股东通知情况和到会情况、决议的内容等。其中,会议基本情况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次序,股东通知和到会情况包括什么时候通知股东应到会多少人实到会多少人,决议的内容就是股权变更的情况。最后还包括股东签字盖章。
无效。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1、公司就对外担保问题作出表决通过的,股东会决议不能作为担保函,公司应该另外出具担保函,并且加盖公章公章。 2、公司进行某些重大事项表决时,一般会召开股东会议,由股东对该事项进行表决,一般获得超半数表决权同意的,该事项就算是通知,可以执行。
法人担保不一定需要股东决议。只有对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才需要股东会决议。向外担保,若是公司章程约定由股东会决议的,应当由股东会决议。
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
担保公司的股东也不是谁都可以做的,要想成为担保公司的股东,必须自身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备持续出资能力;了解融资性担保业务的风险、流程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