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1.符合逮捕条件; 2.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3.孕期、哺乳期的妇女; 4.监视居住相比较其他的强制措施而言更为合适;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理结束的。
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
不是。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最新监视居住不属于羁押。 羁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收押的情形,而监视居住并不是在看守所执行,所以监护居住不算羁押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实施监视居住,只是存在证据不足的因素之一。如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 1、符合采取监视居住的条件,即为依法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存在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特殊情形,或者因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确定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3、对于应当取保候审但未能提
监视居住不算刑事拘留。因为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是指另外的独立于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刑事强
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证据不足。如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能否折抵刑期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分为两种情况:1、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