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应当具备的条件为,该债务必须是正当的债务,必须是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以前所负的债务,必须经债权人请求等。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存在原债务;当事人双方达成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以及有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
债务转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产生效力。 1、须有有效合同义务存在; 2、转让的合同具有可让与性; 3、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等条件。 因此,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务转让协议,在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方为有效,否则无效,因为债务人的履行能力、资信
代理清偿是指债权人接受其他付款,以消除合同关系。代理清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存在原债关系; 2、原付款必须用其他付款代替; 三、当事人必须同意; 4、必须清偿受领人实际受领他种付款。 此外,根
代为清偿的适用条件有: (一)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即使有约定,也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 (三)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
存在原债务;当事人双方达成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以及有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
代为清偿的适用条件有: 根据债务的性质,可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即使有约定,也必须在代为清偿前进行,否则无效。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殊理由,
所谓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关系之内容,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一种行为。其中原债权人称作让与人,接受债权的人称为受让人。债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包括: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权利转让是否是债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
追认无权代理行为的,应当由具备实施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代理人本人在追认期限内进行。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如下: 1、必须是被代理人本人才有权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 2、被代理人必须具备实施该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如果被代理人
首先,要约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而发出的意思表示。该要约要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是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内容具体是指该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能够确定合同成立的内容,一般来说要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