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在已经登记结婚生活过的情况下一般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彩礼一般都是婚前支付的,是属于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跟男方无关,只有在以下情形下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结婚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能要回来。当事人因民间习俗向对方给付彩礼的,结婚后不能要回来,但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对方不返还的,当事人可以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让人民法
结婚没有登记,在一定条件下是能要回彩礼钱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主要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有过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退。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
符合法定条件的,订婚彩礼能要回来。对于订婚彩礼能否要回,具体分析如下: 1、订婚时所给付的彩礼能否要回,要看是否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可以要回彩礼的三种情形,具体有以下几种: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结婚两年离婚的,如果没有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返还彩礼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离婚了夫妻双方符合以下情况的,男方可以要回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