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股东有权利解散,但是只有一种情况下可以,就是公司经营管理有很大的困难,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也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其余情况均应由公司作出解散的决议。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
大股东是不能无正当理由随意踢走小股东的,除非小股东自愿转让自己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确认不购买,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自己的股权。转
公司股东享主要有以下权利: 1、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资料; 2、表决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所持股份行使; 3、分红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公司股东都享有的权利如下: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 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时的请求撤销权; 二、查阅复制权(有限责任公司); 三、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 四、强制执行中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 五、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利。
(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
公司股东权利有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决议撤销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股东的权利: 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二、显示股东身份。 三、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五、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六、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七、查阅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有: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1、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