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是要上税的。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要交税。个人的该项收入可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按照该计税项目所适用的税率来缴纳个税,即与工资、薪金的收入合并,一起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一般不需要交税。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内,劳动者可以拿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超过的部分就有可能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上,这部分还是要纳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例如依法提前通知单位解约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因单位具有拖欠克扣工资等情形而依法单方面解约的,会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被迫辞职,例如因单位具有拖欠工资等行为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具有被无过错性辞退、被裁员等情形的,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是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依法取得经济补偿金,如果达到一定的标准的,要交个税。该部分经济补偿金要依法计入劳动者的综合所得,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纳税。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交税视以下情况而定: 1、超过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要扣税的。依照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等范围内的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基数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按照税前的应得工资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一般来讲,要是劳动者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的话单位是不用支付补偿金的。但要是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此时单位就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