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公司被收购的,如果员工被辞退,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破产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的时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不足半年的时间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 对于双倍赔偿,只有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时才能要求,劳动者主动离职的不能主张。
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由此得知,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
公司被收购,若被新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若未被辞退进行履行合同的,不能要求新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公司被收购后,职工被迫终止合同或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补偿,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个人犯错被辞退的是没有补偿金的。特别是员工的过错已经严重违反到了公司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或者员工因为违反国家法律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是可以单方面辞退的,不过,公司应当依法给职工付工资。
公司被收购后如果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可以按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龄进行补偿,每满一年就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公司被收购对员工有影响的。但一般只会影响合同主体,而不影响其他方面。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被收购后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原劳动合同由收购后的公司承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公司被收购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如果收购后形成的新公司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公司被收购,如果员工没有被辞退的不会得到什么补偿。如果被辞退的,会得到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
视情况而定,如果被收购后的公司需要裁员则会裁员,不需要则不会。公司被收购,不裁员是不需要做出补偿的,如果被裁员了才需要补偿,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