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劳动合同到期后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没有终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不能辞退员工。员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延续到员工哺乳期结束,否则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合同到期不是必须终止劳动关系。双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进行续签。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在30日后办理离职手续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主动提出不续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不愿意续约的一方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对方。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约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要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约的,则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终止不算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存在以下区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概念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其他。
服务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 这是为了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