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房屋连环买卖中的合同是有效力的。在房屋连环买卖当中,前一手房屋的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并不会必然影响后一手房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法院应该依照后一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其他的法定无效的情形进行认定。但是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权利,应该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协议不一定无效,需要看买卖协议具体内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列明了五项无效情形。第一项是要求买方或者卖方使用了欺诈、胁迫手段来订立合同,同时合同内容侵害了国家利益;第二项要求协议其实是
未缴房款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拆迁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合同符合其他的条件时,不能以房屋即将被拆迁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
一般情况下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时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买卖解除合同一方应向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出卖人在接到解除通知15日内为买受人办理解除手续并将全部购房款退还给买受人,由违约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以下情况下农村买房合同无效: 1、将房产和地产分离开来,分别出卖的; 2、非本集体组织成员购买房屋签订的合同无效; 3、出卖人和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借名买房合同,如果购买的是商品房,一般认定为有效。如果购买的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一般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
买受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下列几种情形:出卖人擅自抵押,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没有通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时,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一套房子卖两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情况时,买方也可以解除房屋买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要件是: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的情况下订立的。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下列事项:卖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买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房屋的名称、位置、面积、价格;房屋的检验标准;以及结算方式等。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