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国家实行法定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公司年假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其他。
子公司和母公司是附属关系。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法公司的清算具体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其他
公司清算程序一般如下:1、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2、接管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要给清算组全面移交公司管理权;3、清理公司财产;4、接管公司债务;5、设立清算账户;6、通知
清算的范围主要指债权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主要指清算费用、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所欠税款、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对非破产企业来说,则主要指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补偿金等等。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的清算的规定包括: 1、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除因分立或者合并而解散的情形外,应当成立清算组; 2、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依照清算方案以公司财产清偿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
第一、延期说明须原合同各方共同签章确认。 第二、需要明确延期的期限。以原合同为依据,写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认可的延期期限。 第三、该协议中需要明确主合同的内容,或者将主合同作为附件。